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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服务指南2019/3/13 15:10:59
本次验收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8号)第16号)
《上海市绿化条例》(2015年7月23日通过)
《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沪绿融[2015]317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11年12月22日通过)
受理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许可证/开工备案/开工信息报送等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
园林绿化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竣工确认书已网上提交。 (如有监理单位园林绿化质量评估报告,需由监理单位完成网上信息审核)
完成合同规定的相关施工内容。
流程 1、登录。建设单位持有本单位企业法人一通证。
→ 登录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项目管理信息服务平台
→【园林绿化工程类别】→【施工现场管理】→【填写验收申请表】在线填写验收申请表并数字签名。
2、监理、设计等参与施工的各方人员须凭本单位企业法人证书登录园林绿化质量评估报告,填写验收材料并进行数字签名。
3、建设单位凭本单位企业法人证书登录审核、验收材料。 确认无误后,提交并签字。
所需材料:
(一)通用部分:
1、《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书)》
2、《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验报告(资格证书)》(由工程勘察单位与勘察单位共同填写)
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验报告(资质证书)》
4、《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资质证书)》(由工程监理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填写)
5、《监理评估报告》(由项目监理单位与监理单位填写)
6、《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书》
7、《工程质量保证》
8.《工程付款证明》
9、《参赛单位承诺书》
(2)附属部分:园林绿化
10、《分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
(景观绿化:种植基础工程;种植工程;养护。
园林附属工程:园林道路、广场铺装工程; 假山、石材堆放、石材安装工程; 花园水管理项目; 园林设施安装)
11、上海市园林绿化绿化工程《植物检疫证书》检验情况表
12、完成的总平面图、图纸目录和苗木清单(需上传加盖竣工章的电子矢量图)
涉及水电安装的项目还须填写以下材料:
13.《电气线路绝缘测量记录》
14、《接地(保护)电阻值测试记录表》
(3) 附属部分:建筑
15、《分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
(建筑:地基与地基;主体结构;建筑装饰;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
16、《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报告》
17. 完成的总平面图和图纸目录(需上传加盖竣工章的电子矢量图)
完成提交流程的时限:所有材料齐全并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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